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后续工作
2018年8月开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与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全市共清理排查“大棚房”问题项目464宗,已全部通过市级核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2859.65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面积452.8亩,通过整治整改共拆除复耕面积1591.36亩。4月12日-13日,国家“大棚房”问题核查组对我市87个项目进行了抽检,对我市的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为巩固“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的阶段性成果,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继续落实国家检查组对部分项目深入整改的要求,持续进行“回头看”。一是针对“大棚房”国检以后各区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分别于4月16日和5月7日向相关区人民政府下发两批《“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改工作督办单》,要求相关区人民政府对“大棚房”问题中另案处理的项目迅速组织立案查处;对完善用地手续的项目在承诺的时间内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同时对恢复农业用途的项目持续开展监管;二是组织开展了设施农用地备案和监管工作的调研,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带队对重庆、佛山等地的设施农用地管理情况进行了考察学习,拟出台我市加强和规范设施农用地备案及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市级自然资源和农业部门在设施农业项目管理中的职责边界,明确各区自然资源、农业部门和街道(乡镇)对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和使用的监管职责,加强属地政府对设施农用地建设使用的日常监管,指导区、街道(乡镇)两级对违法用地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依法处置。三是进一步加强用地管理,严格规范卫片执法中设施农用地图斑的认定和审核工作,防止设施农业用地变成“法外之地”。(报省厅政务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