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政务公开
执法支队每月要事通报制度 

2015-08-11 10:55:06  执法支队
一、为全面掌握各队室工作动态,督促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经研究,特制定每月要事通报制度。
二、每月要事通报具体内容为:
(一)本月接转上级转办、交办件及其完成情况;
(二)本月办理案件等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本月主要会议工作部署及其完成情况;
(四)其他需要通报的事项。
三、通报程序如下:
(一)收集材料: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上午下班前,各队室书面整理好本月工作情况,报分管支队长审签后反馈给支队办公室。
(二)起草与审核:办公室汇总起草《每月要事通报》,并报请支队负责人审核。
(三)发送通报:《每月要事通报》原则上于下个月第一周发送至局相关领导、支队领导及各相关队室,以供参阅。
四、各队室整理每月工作情况时,应当确保内容全面、真实,并严格按照要事通报的要求,及时将工作情况书面反馈给办公室。
五、办公室汇总起草《每月要事通报》时,要严谨、细致,作到通报内容准确、重点突出、讲求实效。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 关 闭 -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支队主管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路特1号 邮编:430014 电话:82736895
鄂ICP备19009074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2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