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全面掌握各队室工作动态,督促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经研究,特制定每月要事通报制度。 二、每月要事通报具体内容为: (一)本月接转上级转办、交办件及其完成情况; (二)本月办理案件等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本月主要会议工作部署及其完成情况; (四)其他需要通报的事项。 三、通报程序如下: (一)收集材料: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上午下班前,各队室书面整理好本月工作情况,报分管支队长审签后反馈给支队办公室。 (二)起草与审核:办公室汇总起草《每月要事通报》,并报请支队负责人审核。 (三)发送通报:《每月要事通报》原则上于下个月第一周发送至局相关领导、支队领导及各相关队室,以供参阅。 四、各队室整理每月工作情况时,应当确保内容全面、真实,并严格按照要事通报的要求,及时将工作情况书面反馈给办公室。 五、办公室汇总起草《每月要事通报》时,要严谨、细致,作到通报内容准确、重点突出、讲求实效。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