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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全市2015年新开工项目用地情况专项清理工作交叉检查方案》的通知 

2015-09-20 08:41:07  
 
各区(分)局、局属相关事业单位、市局相关处室:
      为全面了解掌握2015年1月至今全市新开工项目用地情况,严厉查处整改各类违规违法用地行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开工项目用地情况专项清理工作交叉检查。现将《开展全市2015年新开工项目用地情况专项清理工作交叉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5年7月20日
 
 
 
 
 
全市2015年新开工项目用地情况
专项清理工作交叉检查方案
 
      为确保开展全市2015年新开工项目用地情况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交叉检查工作目的
      开展此次交叉检查工作的目的是通过本次检查对前一阶段全市新开工用地清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新开工清理工作成效,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打击,指导各区分类主动整改各类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维护土地管理秩序,掌握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主动权。
      二、交叉检查内容
      本次交叉检查一是检查各区国土部门最终确认的专项清理工作成果有无漏报、错报情况;二是检查清理出来的违法用地项目的处置情况;三是核实省厅下发的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的实际开工、手续办理进度及指标配备的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清理阶段(7月20日至7月24日)
      各区国土部门应按照上述内容进一步对2015年1月至今辖区内所有新开工项目用地情况进行拉网式清理,并重新形成自查清理报告和相关表格以备检查。
      (二)交叉检查阶段(7月27日至7月31日)
      市局集中相关处室、单位及部分区(分)局人员,组成交叉检查组,对各区上报情况有重点地进行交叉检查,了解掌握存在的实际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并指导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力争年内基本上消化解决问题。
      1. 第一检查组,检查黄陂区、新洲区。
      检查时间:7月27日
      人员安排:督察办、耕保处、江夏区局、支队、信息中心有关人员参加;组长由江夏区局有关领导担任。
      2.第二检查组,检查东西湖区、蔡甸区、汉南区(武汉开发区)。
      检查时间:7月28日-7月29日
      人员安排:督察办、耕保处、黄陂区局、支队、信息中心有关人员参加;组长由黄陂区局有关领导担任。
      3.第三检查组,检查东湖高新区、江夏区。
      检查时间:7月30日
      人员安排:督察办、耕保处、蔡甸区局、支队、信息中心有关人员参加;组长由蔡甸区局有关领导担任。
      4.第四检查组,检查汉阳区、洪山区、化工区。
      检查时间:7月31日
      人员安排:督察办、耕保处、东西湖区局、支队、信息中心有关人员参加;组长由东西湖区局有关领导担任。
      (三)查处整改阶段(8月3日至8月31日)
      各区对自查清理及交叉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查处整改。按照省国土厅分类处置的要求,采取及时申请年内办理用地手续、坚决拆除复垦、在年内要督促开工等多种手段加以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交叉检查工作,考核结果要经得起检验。检查组要对被检查地区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承担责任。
      (二)交叉检查组长要抽本区相关科室、单位业务骨干参与检查组工作。确保交叉检查质量和工作效率,按时顺利完成交叉检查工作任务。
      (三)交叉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相关要求,遵守廉政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了解真实情况,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四)组长单位的相关区局请于7月24日前将担任组长的领导名单报执法支队。
      (五)具体人员分组及检查内容、标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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