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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同时开展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5-02-06 10:34:12  
      各区(分)局,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更好的防范和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效能,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要求,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市局同时在全市部署开展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做法
      (一)开展遥感监测图斑实地核查和数据审查判读。
      1、外业实地核查。各区(分)局在接到2014年度遥感监测成果和随同下发的新增建设用地管理信息后,立即组织对本辖区范围内2014年度遥感监测图斑逐图斑实地核查(每个遥感监测图斑按远景、近景和内部共拍3张照片),确认遥感监测图斑真实变化情况。如实将合法建设用地、违法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等具体变化情况填写录入“武汉市土地变更调查与卫片执法协同工作系统”。各区在对图斑的实地核查中,要严格按照变更调查、卫片执法工作有关政策要求判定图斑性质,确有争议的同步报市局登记中心、执法支队共同会商确定。遥感监测图斑核查成果于1月 25日前通过 “武汉市土地变更调查与卫片执法协同工作系统”提交市局,并按变更调查工作有关要求附相应表格及举证资料。
      2、数据审查判读。由执法支队承办,地籍处、耕保处、用地规划处、信息中心、登记中心参加,组成市成果核查工作组。结合变更调查工作上报数据,通过对各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上传拍照的遥感监测图斑实地照片进行判读,比对各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图斑上报审批、举证资料,判断遥感监测图斑真伪变化、合法违法定性情况。对于意见不一致,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图斑,市成果核查工作组将派出人员到实地核查认,形成一致意见。
      (二)查处整改和上报数据成果。
       1、查处整改。对变更调查图斑实地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用地行为,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违法违规用地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已推(填)土未建设或占地堆放物品的,要及时恢复土地原状;违法用地图斑在2015年1月31日前按上述标准整改到位后,由各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不变更为建设用地的意见,经成果核查工作组审核同意,可不作地类变更,维护原地类。如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一律按新增建设用地变更,并纳入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2、上报成果。各地依据市局审查通过的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依据,按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收集相关举证材料,逐个图斑建立档案卷宗,确保各类资料、图件、相片完整有效;各区要认真填报有关数据表格,确保最终将卫片数据成果录入《土地卫片执法监察信息系统》。
      (三)组织检查验收和启动约谈问责工作
根据各区上报的数据成果,市局将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于3月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各区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检查验收,并对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违法用地查处不力的,验收不予通过。4月份,市局根据有关数据成果和验收情况向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上报工作报告和数据成果。
      二、时间安排
      2015年1月,各区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对遥感监测图斑逐宗开展实地核查,对违法用地行为开展查处整改。于1月25号日前上报数据成果。
      2015年2月,市局对各区上报成果进行数据审核和实地督导,2月7日前反馈意见并责成整改。
      2015年3月2日-4日市级组织交叉检查。
      2015年3月9日-24日,各区迎接省级卫片工作交叉验收及变更调查省级、国家级外业核查。
      2015年4月底前,各区结合变更调查最终数据成果,完成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和数据填报工作,并将最终数据成果和工作报告上报市局。
      2015年4月底前,市局呈报市人民政府组织警示约谈等各项工作,向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上报工作报告和数据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统筹协调。为做好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并与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做好衔接,市局成立盛洪涛局长为组长,杨维祥总规划师为副组长,地籍处、耕保处、用地规划处、执法支队、信息中心、登记中心负责人为组员的协调领导小组。各区要参照市局做法,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确保2014年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时限,强化督查。各区要严格按时间节点安排,开展2014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搞好衔接,按时上报数据和完成相关工作。同时,要加大对所辖地区违法用地案件查处力度,并积极沟通,取得区政府支持,确保落实违法用地案件处罚决定。
      (三)严格政策,落实责任。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有关部署,今年卫片检查和变更调查工作同步开展,工作方式、内容和要求都有所调整,特别是省厅对卫片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区要准确把握有关政策界限,掌握工作程序步骤,确保变更调查、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衔接开展。各区要对本地区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确保上报的材料和数据真实、准确。
      (四)严格监管,健全机制。各区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监察工作,努力推动执法监管方式向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市局将适时对各地动态巡查工作进行考核,结合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对日常执法监察工作到位、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成效明显的区,进行通报表扬并予以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对日常执法工作履职不到位、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存在问题较多的区,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扣减建设用地指标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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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支队主管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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