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区)局,执法支队:
现将《市国土规划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国土规划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
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换证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6】47号)和市政府法制办要求,为做好全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换证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换证工作的组织
市局、中心城区各分局的换证工作由执法支队负责组织,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各区局、开发区分局的换证工作由各区局、开发区分局自行组织。
二、换证对象
本轮换证对象是上一轮(2011年)换证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执有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湖北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新招录、调入的行政执法人员,需要办理执法证的,按照换证程序统一办理。
市局、执法支队、中心城区各分局参与换证的人员主要包括:
1、市国土规划执法监察支队全体在编执法人员;
2、中心城区各分局从事执法监察工作的在编执法人员。
中心城区各分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它在编执法人员是否参加换证。
三、换证程序
(一)资格清理(5月10日-5月31日)
各单位登录湖北省法制监督平台(网址 http://221.232.224.80:600/),如实填写《行政执法单位资格清理登记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登记表》,《行政执法单位信息汇总表》、《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汇总表》。各单位在网上填写完成后直接提交给市法制办审查。
登录账号及密码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登录账号 |
密码 |
1 |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江岸分局 |
WHS026 |
123456 |
2 |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江汉分局 |
WHS027 |
123456 |
3 |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硚口分局 |
WHS028 |
123456 |
4 |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汉阳分局 |
WHS029 |
123456 |
5 |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武昌分局 |
WHS030 |
123456 |
6 |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青山分局 |
WHS031 |
123456 |
7 |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 |
WHS032 |
123456 |
8 |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 |
WHS033 |
123456 |
9 |
武汉市国土规划执法监察支队 |
WHS034 |
123456 |
(二)资格审查(6月1日至30日)
市政府法制办对各单位上报的单位信息和个人信息进行审查。各单位按照市法制办制定的编制规则,分别编制所属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编号。行政执法证编号规则是:行政执法证件编号为Z+9位代码组成。第1、2位(数字)为武汉市代码01,第3、4位(数字)为市直、区代码,第5、6位(数字)为机构代码,第7至9位(数字)为行政执法人员序号。市局、中心城区各分局行政执法证件编号统一为Z+010018+三位人员序号。
各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序号号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号 段 |
1 |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江岸分局 |
Z010018100- Z010018199 |
2 |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江汉分局 |
Z010018200- Z010018299 |
3 |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硚口分局 |
Z010018300- Z010018399 |
4 |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汉阳分局 |
Z010018400- Z010018499 |
5 |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武昌分局 |
Z010018500- Z010018599 |
6 |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青山分局 |
Z010018600- Z010018699 |
7 |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 |
Z010018700- Z010018799 |
8 |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 |
Z010018800- Z010018899 |
9 |
武汉市国土规划执法监察支队 |
Z010018900- Z010018999 |
(三)学习培训(5月10日-6月30日)
学习培训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培训方式可以采取集中授课和自学方式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学习。培训内容包括专业法律知识和通用法律知识。
1、专业法制知识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2、通用法律知识主要内容为《宪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有关法治建设的重要文件等。
3、市局考前拟安排老师对通用法律知识进行串讲辅导,各分局按要求组织执法人员通过网络视频收看。
4、各分局也可根据自身需要,参加区法制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
(四)换证考试(7月1日至8月31日)
各单位自行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通用法律知识考试。
通用法律知识考试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统一考试地点,分期分批随机抽题测试,考试时间初步定为2016年8月。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待市法制办确定后由执法支队负责通知各分局,各分局自行组织人员参加考试。
四、换证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权,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行政执法证件也是执法人员从事执法监察工作时必须依法持有和出示的证件。因此,执法支队和各分局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计划,合理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范围,确保换证工作顺利进行。
2、确保培训效果,提高通过率和优秀率。本轮换证工作要求严格,培训内容量大,执法支队和各分局要切实抓好考前培训和学习工作,确保培训效果,提高通过率和优秀率。
3、各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联系购买培训指导用书:负责出版以及销售的文化公司负责人:吴佳13607195947。
4、请各分局于5月15日前上报一名换证工作联系人到执法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