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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6年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处置工作的通知 

2016-05-13 09:32:3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视频动员会议精神,全力服务稳增长,省厅决定,2016年将持续深化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我省率先、进位、升级、奠基的四大发展目标,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实行科学调控,有保有压,持续深化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不断强化全省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提升报批工作的有效性和均衡性,实现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加大新开工项目用地源头处置力度,坚持依法开工,有序建设,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积极构建全省以服务促报批、以规范促保障的国土资源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一)提高建设用地报批效率。20168月底前,各地组卷上报省厅的建设用地面积总量要达到全年的50%以上(参照上一年度建设用地报批总量);10月底前,达到80%以上;11月底前,达到90%以上。

(二)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比例。2016年全省违法占用耕地比例管控目标不超过5%8月底前,各地违法占用耕地比例管控在8%以下;9月底前,管控在7%以下;10月底前,管控在6%以下;11月底前,管控在5%以下。

提前达到上述阶段性目标的地区,要再加力度,再上措施,争取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报批进度,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比例管控到更低水平。

三、清理对象

今年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包含拟开工项目用地摸底和已开工项目用地清理。

拟开工项目用地摸底对象为:所辖区域当年拟动工建设的项目用地(农民个人建房除外)。

已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对象为:所辖区域内已开工建设(含平整场地)的项目用地。

四、清理处置方式

(一)全域覆盖。

各县(市、区)局要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将辖区内拟开工和新开工项目用地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做到全域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市(州)局要健全月清季核工作平台,对所辖县(市、区)局的摸底及清理情况审核把关、现场抽查,确保清理工作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省厅将对各地开展的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情况实行每月审核,每季度核查,形成有力有效的督查督办机制。

(二)分析填报。

6月份开始,市(州)局组织所辖县(市、区)局对拟开工、已开工项目用地情况分别摸底、清理。要及时汇总分析,掌握辖区内拟开工和新开工项目用地的特点和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并如实上报省厅。

拟开工项目用地摸底数据填报时间节点分别为85105115。该项数据填报实行滚动累加的方式,即向省厅汇总上报201611至上述时间节点前的拟开工项目用地摸底数据。若摸底的拟开工项目已开工建设,拟开工项目用地摸底不再填报该项目数据,而是导入已开工项目用地中进行填报。该项摸底数据的汇总、分析由省厅征地管理处负责。

65前,向省厅上报2016115月底的已开工项目用地清理数据,以后每月5日前汇总上报11至上月底前的清理数据。该项清理数据汇总、分析由省厅执法监察总队负责。

省厅今年将启用执法巡查快速反应体系平台中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子系统进行数据填报。各地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子系统的部署及培训工作(见附件1),确保数据准确按时上报。

(三)分类处置。

各地按照保民生、保重点、保当年、保开工的要求,对清理出的拟开工项目用地,坚持好而优又快则先原则,有针对性做好征地报批的前期准备工作,着力解决好用地报批涉及的规划调整、耕地占补、资金筹措、林地审核等困难和问题,使其尽快导入报批流程,争取早日获批。主动对接服务国家、省级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倒排时间,倒逼进度,实现重点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对已开工尚未办理用地手续,但已具备报批条件的项目用地,要在履行执法监察职责的基础上,尽快导入报批程序;对五类违法用地,以及无法导入用地报批流程又拒不停工的违法用地,要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依法严肃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厅成立以厅党组书记,厅长孙亚为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清平,厅党组成员、省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万寿雄为副组长,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开工项目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一把手要亲自挂帅,落实各级主体责任,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要站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高度,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规范管地用地行为。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市、区)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清理,对清理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归纳,快速研判,并按照分类处理的要求,跟踪项目用地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直至问题得到化解。市(州)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通过会议督办、现场督导、发函督促及重点地区通报等方式,加强对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处置工作的指导,督导加快用地报批速度,提高报件质量和一次性通过率。省厅将进一步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建设用地责任体系,做好建设用地审批服务工作。对不能完成阶段性目标的地区,省厅将进行通报,并采取专项督办及登门约谈等方式予以督导。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上报数据严重失实的单位和个人,省厅将倒查追责。

(三)加强协调配合。立服务新开工项目用地的联动机制。征地部门要充分掌握拟开工项目建设计划和时序,并根据项目成熟度,尽快组织报件资料报批;执法部门对已开工项目用地清理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履行执法监管职责的基础上,提出分类处置建议;规划部门对清理出的拟开工和已开工项目用地,根据情况提出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配置方案等前期服务工作。通过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处置工作。

(四)加快平台建设。2016年新开工用地清理处置数据报送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各单位执法、征地、信息等部门要加强合作,紧密衔接,加快执法巡查快速反应体系平台建设,尽早运用该平台填报新开工项目用地数据。各地在工作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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