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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清理整治系列报道之八 

2019-05-28 11:22:17  执法支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中人力 全力攻坚

扎实推进“大棚房”专项任务冲刺阶段的整改工作

 

按照省工作专班的统一部署,3月底是“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任务的完成时限,在最后冲刺阶段,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任务问题项目的整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近日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针对各区前期清查出的问题项目,集中攻坚,扎实推进有关工作。

一是集中人力,认真开展市级核查。按照《武汉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市级现场核查方案》任务安排和责任分工,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派出5个市级核查组,对各区项目是否提交市级核查申请,是否如实上报整改进度,是否按照省级整改标准进行整改,是否达到省级验收标准等核心内容进行了重点核查。31日至329日期间,市级核查组同志加班加班、放弃节假日,充分发挥“5+2”、“白+黑”的工作精神,日夜坚守在整改一线,市工作专班总计派出市级核查人员435人次,核查项目1000余宗次,对各区问题项目进行了无死角、全覆盖、多频次的现场核查。在市区两级工作专班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整改达标率逐渐上升,多个重难点问题项目被逐一攻克。

    二是全力攻坚,及时下达市级督办。自开展市级核查工作以来,针对部分区、部分项目整改不力的情况,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以“武汉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专班”名义,向各区下发《“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督办单》四批14份,其中:黄陂区4份,江夏区3份,新洲区2份,蔡甸区2份,东西湖区2份,汉南区1份。《督办单》对市级核查组在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反馈,并要求各区政府严格按照《湖北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政策指引》中规定的整改标准和验收标准,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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