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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省厅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审核的通知 

2016-03-11 11:54:00  
      耕保处、规划处、规划院、信息中心、各区(分)局:
      根据《湖北省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鄂土资函〔2015〕1705号)安排,自3月4日下午开始,省厅将组织对我市土地变更调查新增建设用地没有套合上的疑似违法图斑中认为是合法图斑的举证进行集中审核判定。现将数据审核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全部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请各市(州)根据下发的《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图斑明细表》,“图斑标注”为“B”的初判为合法图斑,“图斑标注”为“W”的为土地变更调查中完全无法套合的图斑,即需要各地判定性质并进行举证。
      二、举证资料
      各区根据图斑具体情况,填报《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图斑明细表》“情况说明”项目,分类准备相应举证资料,尽量提供电子资料数据,具体资料类型如下:
      1、本地区2015年度变更调查增量数据包(MDB格式)、2015年度国家下发的影像和监测图斑。
      2、已取得2015年合法批准文件,但未在部用地信息数据库中备案的图斑,以及存在坐标偏移问题的图斑,需提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申报资料数据(包括CAD图形、坐标数据等文件)及批复文件。
      3、有历史批文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图斑,需提供提供2010年1月1日以前的批文资料,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原审批申报资料数据(内含坐标数据)和批文。
      4、省级“四项试点”项目用地图斑,需提供原报批的实施方案(内含坐标数据)和批复文件。
      5、“二调”漏调的图斑,需提供相关说明并提交厅地籍处认可。
      6、2014年度已立案查处的图斑,需提供违法用地查处卷宗及2014年度卫片信息系统中填报的《违法用地行为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区(分)局认真研判图斑性质,根据要求填报《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图斑明细表》,于3月2日下午15:00前报执法支队。同时准备相关举证资料,于3月4日下午到省厅参加集中审核。
      2、请耕保处和信息中心提供需要举证的图斑涉及地块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申报资料数据(包括CAD图形、坐标数据等文件)及批复文件,于3月4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资料交执法支队汇总。
      3、请规划处和规划院提供省级“四项试点”项目用地图斑涉及地块的原报批实施方案(内含坐标数据)和批复文件,于3月4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资料交执法支队汇总。
      4、各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提供的举证资料真实、全面、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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